《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1000字
2021-12-20 10:31:44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A+ A-张嘉佳从小说集《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开始的,不过自此之后,张嘉佳可谓销声匿迹良久,五年磨一剑,张嘉佳带着他的长篇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全新回归,为我们再一次的奉上欢笑和感动,希望和悲伤。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篇1]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张见)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篇2]
突然想要认真的把那些读过的,给我带来过感动的书都记录一下,算是分享,也算是总结。
昨天读完了张嘉佳的《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到最后还是哭的稀里哗啦,一个很久没有看书有什么共情的人,还能这样被感动到,不知是我的泪点变低还是小说太感人。是什么原因不重要,重要的是,小说中的那些情节,又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甚好。
刚开始读,就觉得文风很熟悉,也许记性比较好,还记得几年前读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淳朴又幽默。特别是这次的背景是在农村,就让人感觉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和爷爷奶奶住,上小学之后,也是在农村生活。真真切切能感受到同样的情感。
书中的主角刘十三,他很努力,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能够有回报,但是他依然努力着,他最后也没能考上清华北大,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毕业之后,工作也没有能够做的很顺利,人生本就如此吧,很难一直顺顺利利的。感情上他一直忘不掉女神,一直恋恋不舍,直到时间模糊了他的记忆,这也是人生吧,当时觉得天大的事情,若干年后回头看时,也不过尔尔。难过可以,伤心可以,但是不能放弃自己,很庆幸刘十三遇到了程霜,那个女孩带她走了出来,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程霜是个那么开朗,又让人那么心疼的姑娘,和病魔抗争了那么久,最终还是离开了,这也是人生吧,无论怎样,竭尽全力,一切随缘。
最后要说一说,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还记得她最后说,不怪她的女儿离开了她,也许父母只会由衷的希望子女好,哪怕她离开了自己,也没有怨言吧。她得知时日无多后,看着刘十三在外面过得不好,把他绑回家。突然觉得好想爸爸妈妈,一个人在外10年了,是时候回去了吧。
最后分享一些触动到我的句子。
“他想起毛婷婷在婚礼上安安静静,笑得大方,但眼睛里没有喜悦,只有离别”。
毛婷婷的婚礼上,一直在等她的弟弟,不过没有能够等到。她在婚礼之后,就要离开云边镇,去到远方,这也是一个姐姐对自己的唯一亲人的告别吧。
“一个多小时的山路,雪夜中,刘十三怕爬了七八个钟头”,
“他喃喃自语:’王莺莺,我没本事点亮整条路了,就挂一盏,山顶挂一盏,你一定能看见的’”
刘十三冒着大雪去为王莺莺挂灯笼,让她能够找到回家的路,这也是刘十三觉得自己能够为王莺莺做的最后的事情了吧,所以他才必须去做,哪怕冒着生命的危险。
“他没想到,开朗的程霜从没接触过外面的世界,他更没想到,她每次冒险,都为他而来。”
人都是后知后觉的吧,为什么要等到后来才知道当初。还好刘十三醒悟得还算及时。
“最后几天她拼命画,她说,画的名字叫《一缕光》。我不明白这个名字的意思,她说你肯定明白。”
“生命是有光的。
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程霜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为刘十三画了这幅画,应该有两层含义吧,一是告诉刘十三要勇敢的走下去,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二是画里的内容,画的是他们两个牵着手坐在老家的桃树下,这也算是把程霜心里的遗憾给补完整了吧。虽然希望程霜最后痊愈了,但是也明白,人生就是如此吧,总有一些缺憾。
书背面写着这样一句话:
“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陆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就以此为结束语吧:无论何时都要记得,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得与失从来都是成对出现的。
等到老的时候,坐在摇椅上,和老太婆一起,看看这些曾经感动过自己的书,应该是一件不错的事。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篇3]
人们聚和离,云朵来又往。
——题记
书中的各个人物原型,与你我似乎都大同小异。为世事奔波忙碌着,满腔热忱,却只得潦草绩效。
刘十三和他的外婆王莺莺生活在云边镇,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远走他乡,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刘十三。在书中颠覆我的大抵是刘十三与外婆的性格冲突,于常人想来,在这样的人物设定下,应该是外婆含辛茹苦养育不易,但在作者的笔下,王莺莺却是一个性格豪放,世故圆滑,精明能干的老太太。相反刘十三终日郁郁寡欢,比较之下外婆好像显得“没心没肺”了些,所以婆孙俩的感情愈加分明,感动倒也来的汹涌直接。
刘十三是一个有梦想有抱负的人,这样说也不为过。这一切都源于母亲留给他的只言片语,他从小就会在每个本子的扉页工整抄下母亲的话“好好学习,考清华北大,去大城市工作,娶一个爱你的姑娘,结婚生子”。在后来那些灰暗阴霾的日子里,大概也是这些在支撑着刘十三吧。他从小读书就很勤奋,但他没有考取高校。他工作也很努力,为人也同样可圈可点,但即使这样他的同事还是嘲笑他没有业绩能力,都没有把他拉进公司微信群。他对待女朋友,也可算作掏心窝子的好,当然一厢真爱也没抵过金钱权势。击溃人的从来不是某一件事,日积月累的不顺才算致命。
在大城市日渐颓废的刘十三,最终被外婆以粗蛮之力重新带回了云边镇。他是一个典型的“失败者”,他也很普通,因其普通,他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所以与这世间的普罗万众都是大同小异啊。作者看得清楚,却未写得透彻。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从四年前初识他到现在,从原著书到翻拍成电影,很多很多,都是其失意。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他的残忍。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与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刘十三用尽全力去到大城市,混的穷困潦倒,最终还是回到了外婆的身边。人这一生究其奔忙在外,少年时离家求学,中年时离家工作。刘十三的成长轨迹和大多数人都一样,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这也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人生经历。
十三!程霜!两代人终归失散,一个人心念成双。故事还应该提到的十三的小学同学程霜,她自小身体不适,后由城里转入乡镇学校,便成了刘十三的同学。那时的她,总把日子当成最后一天过,待刘十三也是极好,不过也总压制着十三蔫蔫软软的性格保护着他。年少时的玩伴一路相随,长大后则之成了爱而不得,一路守护。其实我觉得那样的结局可能会更好,至少多年后老去的刘十三会记得有一个女孩用有限的生命贯穿他整个青春。
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结局不得不说,纵然是个悲剧,但似乎也正因为是个悲剧,才得以让故事停留在程霜最美好的年华里。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那些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亲人,用内心的善良深爱着我们,用他们的力量支撑着我们勇往直前。程霜于刘十三而言,又亦或不是如此呢?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上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王莺莺靠着躺椅假装睡着,刘十三偷走了一块糖奔向了嬉戏的田埂上。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篇4]
四年前初识张嘉佳,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文字,飞扬跋扈,出口成脏,通篇不是嫉恶如仇,就是控诉爱情的残酷和悲凉。这种别具一格的鸡汤初读极易令人生厌,可静下心来细品,带给你的却是令人意外的鲜美和共鸣。当年我戏称张嘉佳的文字为“中药”,因为他笔下的爱情核心就一个字:苦。风轻云淡的苦,痛彻心扉的苦,嬉笑怒骂的苦,歇斯底里的苦,大彻大悟的苦。没病的人谁会吃药,有病的人明明苦不堪言却依然心甘情愿地下咽。于是《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成了我高中时代聊以自慰的良药,其中的一些金玉良言也被我这个伪文青奉为圭臬,一用就是好多年。现在回过头来看看,书依旧是好书,只不过是当时的自己无病呻吟罢了。
后来,过了两年,断断续续听到他的一些消息:离婚,开酒吧,筹划剧本,生死线上走一遭,进了ICU 还不忘跟粉丝开玩笑。最重要的一点,《全世界》拍成了电影,《摆渡人》也在筹备之中。带着对原著的尊敬和张嘉佳的欣赏走进了电影院,却正应了那句“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年底的《摆渡人》也难逃厄运,豆瓣16W人仅给出了4.0的评分。被媒体和网友口诛笔伐的张嘉佳似乎放弃了当导演这条路,销声匿迹。这一匿,又是两年。只不过这次的两年比上一个还要神秘,深居简出,微博也是几个月一发,秀一波王者荣耀的战绩,当一波美食博主,世外桃源游山玩水不亦乐乎。终于,这个死胖子告诉他的读者:兜兜转转一圈,老子玩够回来啦!老子不但回来了,还带了新书!这几年没白玩!
百度,预购,下单,到货,行云流水。三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从笑成傻逼到鼻头发酸。
翻开书的第一页,云边镇。外婆说:“不给钱就是王八蛋。”我嗤之以鼻,心想死胖子啊死胖子,四年前你说“最恨恨不过一句逼不得已,最大大不过一句老子乐意。”没想到四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飞扬跋扈,好好的外婆不叫非要直呼其名,看来生活的确把你磨圆了,却没让你滚的更远。
第二页,外婆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已经很多年。”我想,嗯,有点意思,你个龟孙儿终于回来了。
故乡这个词对于年少的刘十三来说,一点吸引力也没有。尽管云边镇有许多天空的翅膀,有绵延不绝的金色麦浪,有数不清的美食和无所不能的外婆,但刘十三只想离开这里,听妈妈的话,考清华北大,远走高飞。当然,他并没有想到,四年级时邂逅的女孩程霜,会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一缕光。
清华北大没上成,但好歹离开了故乡。成年的刘十三渴望爱情,他拼命地对牡丹好,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她。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可刘十三不会知道,牡丹终究是一朵富贵花。
爱情没了,步入职场的刘十三依旧兢兢业业,可一个月五单的保险销售考核,三个月的试用期下来他还差十五单,不仅如此,还要遭受昔日情敌的羞辱。情场受挫,职场碰壁,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智哥也要离他而去,追寻自己歌手的梦想。刘十三终于崩溃了。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酩酊大醉半梦半醒的刘十三恍惚中闻到了家乡的味道,再次醒来已是在云边镇的家中,旁边站着无所不能的开着拖拉机连夜把他拉回来的外婆,哦对了,还有一缕光。
重回故乡的刘十三如鱼得水,和外婆斗嘴,和程霜打情骂俏。你看,张嘉佳把生活所有的苦难都赋予了刘十三,可还是让外婆和程霜为他撑起了一片天。爱情走到最后,不过是平平淡淡的亲情。
四年前,张嘉佳用无数个故事向我们诠释何为亲情,何为爱情,何为人生。
四年后,王莺莺说:祖祖辈辈葬在这里,就是故乡。
三个小时的时间,经历了春夏秋冬,经历了生离死别,经历了云边镇的美好,经历了最残忍也最温柔。可故事的最后,无所不能的王莺莺和萤火虫女孩儿程霜终究没有陪在刘十三的身边。
也许十全九美才是最好的人生,可看到结尾的刘十三和程霜,我终于泪流满面。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旧热爱生活。
我爱狡黠的王莺莺,爱勇敢的牛大田,爱无私的毛婷婷,爱古灵精怪的球球,爱最佳损友智哥,爱光芒万丈的程霜,爱又傻又笨的刘十三。
蝴蝶死在路上,云边藏着念想。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
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你身旁。
相爱一起打算,重逢不必计算。
那么多年都算了,人算不如天算。
喝一杯酒,两两相望。
写一封信,地老天荒。
朋友你别怕,脚步别停啊,
生活未完待续,一定跟得上。
哎呀呀,我的朋友刘十三。
你不会就这么完蛋。
四年前你说:故事的开始总是这样,适逢其会,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
四年后你说:谢谢你能读完这本小说。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张嘉佳,好久不见,欢迎回来,
谢谢你。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篇5]
知道张嘉佳是从小说集《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开始的,不过自此之后,张嘉佳可谓销声匿迹良久,五年磨一剑,张嘉佳带着他的长篇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全新回归,为我们再一次的奉上欢笑和感动,希望和悲伤。
在小说《云边有个小卖部》里,张嘉佳带我们回到了那个遥远、美好甚至带着点神奇色彩的小镇,在这里,我们见证了小镇青年刘十三的成长,并在纷乱繁复之后,找到生命中最深的感动。可以说故事所设定的情节并不算复杂,刘十三的成长轨迹甚至简单清晰到一见即知,因为对于很多数人而言,这也是他们的人生经历。
刘十三很普通,就像我们身边转身即忘的路人甲,正是因其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普遍性。小镇生长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的做题,但结果却并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懑也好不甘也罢,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就能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在某种意义上承载了小镇青年全部的心酸和泪水,但在小说里,张嘉佳却又总是以其无厘头的语言以及天外飞仙般的意外,让泪水中夹杂着欢笑。这是张嘉佳的温柔,也是张嘉佳的残忍,他看的分明,却不肯写的透彻。他分明将辛苦艰难给予了刘十三,却又用程霜、用外婆王莺莺为刘十三撑起了新的一片天。
程霜和刘十三之间的感情不仅仅只是普通意义上的爱情,程霜是催促拉扯着刘十三改变的人,而刘十三则是程霜拼命活下去的坚持。与其说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爱情,倒不如将之归于亲情之中,而亲情原也是本书说书写的真正核心。
刘十三父亲早逝,母亲离他而去,外婆王莺莺靠着经营小卖部养大了刘十三。面对这样的设定,在一般人的心里,王莺莺该是一副含辛茹苦一心奉献的模样。但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彻底颠覆了人们的想象。这是一个爱生活、会生活、狡黠、幽默、爽利、能干的老太太。王莺莺做的一手好饭菜,也打的一手好麻将,王莺莺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让刘十三活得更像是一个生活在正常家庭里的孩子。与悲催郁闷的刘十三相比,王莺莺似乎显得没心没肺了一些。但这不过是张嘉佳的虚晃一招,抑扬之下,外婆与刘十三之间的感情才愈加分明,感动也因此来得更为汹涌直接。
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张嘉佳在虚构的背后书写了真实存在的成长与改变,书写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感情。这些书写被张嘉佳包裹在带着几分戏谑的剧情里,但故事中的情感足以穿透一切,给人温暖,让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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