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000字
2022-04-08 16:05:58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A+ A-《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小编看着读后感就觉得超级激动,下面就是给大家分享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000字
书还是上次推荐《三体》的那位孩子推荐的,是txt文本,躺在电脑里好长时间,只因为开头实在不太讨喜,感觉是要写一篇战争时期的爱国主义的小说。所以就搁置了。近期时常夜班,白天被对面人家的装修吵得睡不着,索性起来看书,百无聊赖打开电脑,越看越喜欢。果然好书就像一坛酒,越是细细品味,越能感受浓香满怀。
大概的内容是一个穷酸文艺少年(阿里萨)在年轻时钟情于一位闺中白富美(费尔米娜),后来阴差阳错,白富美的父亲把她许给名望很高的医生,知直到晚年医生去世,这位已是古稀的阿里萨依然守护自己的爱情。
听起来很浪漫对吧?
其实浪漫只是这部作品的一个线索,以之为中心展开的,是种种肮脏破碎的现实,作者用了一根金色的长线,绣起了爱情的华服,然而拼凑起这华服的材料,却是一些支离破碎的,凌乱的,甚至有些肮脏,自私和残忍的“爱情”片段,在这个层面上,作者是有野心的,他试图通过阿里萨这个角色的一生,来道尽这世间的万般情愫.
不得不承认,他做到了。
早在上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哥伦比亚,控制书信往来的,仍是航运,阿里萨写给他的费米尔一封又一封的爱情告白,也是通过海上运输实现的,无巧不成书,年轻的阿里萨是一个航运天才,精通各类天文地理,更巧的是,他有一个控制全地中海航运的大公司的总裁叔叔,叔叔后来把海航运输事业交给阿里萨继承,这也使得故事多少有点逆袭的色彩。在那些思念缠绵的夜里,阿里萨改变整个地中海的航运路线,只为给他心爱的女孩送上一封情书。这个情节设定,真的不知道捕获了多少的少女心。阿里萨虽然天赋异禀,但他似乎更感兴趣写诗弹琴,这种浪漫主义,也多少成为了他今后爱情的基调——一个追求极致浪漫和绝对忠贞的人,要么在现实面前妥协,要么维持着脆弱的本性,痛苦过完一生。
没错,阿里萨是后者。
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是否还有人愿意相信“一见钟情”,但不得不承认,读到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米尔的片段,还是会觉得好浪漫,大树下的初次邂逅,以花为誓的坚贞不渝,一封又一封的情书,夜半小山坡的提琴独奏,只为让心上人明白自己的思念。。但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经过重重阻挠,在一个集市上终于有机会单独说上话时,却成了“见光死”——费米尔见到瘦弱矮小的阿里萨站在自己面前,又说了一句并不讨喜的话(姑且认为是命运的安排吧),竟怀疑起自己的爱情来。她苦恼,懊悔,甚至羞愧,为自己竟把爱情许给了这样的人,这看上去很莫名其妙,但又多像年少时候的我们——总是把所爱的人想的那般完美,而距离拉近,缺点放大,甚至,受“命运的嘲弄”,根本来不及放大,只是展现了并不那么客观的一隅,于是我们掉头就走,不去细想,直接全盘否定之前的所有细节,将幼嫩的爱情襁褓扼杀在摇篮中。
紧接着,费米尔嫁给了年轻帅气又有威望的年轻医生乌尔比诺,这是一次接地气的相遇,也是一段接地气的婚姻。费米尔说医生对她的追求不是连绵不绝的浪漫情话,他能给她的只有最世俗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虽然不是爱情,一旦相加,也等于爱情,于是她选择嫁给医生。我不评判这样的选择,就个人而言,相较于阿里萨,我还是更喜欢医生这样的人设。且听我分析一下阿里萨这个人。
阿里萨内也许真的视费米尔为世上唯一的真爱吧,但他后来做出的事情真的很让人匪夷所思。最初得知费米尔结婚后,他很伤心,但不久后,他竟流连各中交易的场所,虽然只是去看书,也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更过分的是,不久后,他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丧失了自己对爱情的坚守(我不知道作者这样的情节设定是要告诉我们什么道理,还是就像我之前所说,越是过分强调自己底线的人,一旦底线丧失,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然后便开始了他放荡的爱情生活。我后来看过别人的书评里说阿里萨一生总共交往过一百多位女性,这个细节我倒是没有注意,不过当时就对他频繁的爱情捕猎表示极度的反感,我不明白一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此生只为一个女孩忠贞不渝的人,为何屡次向自己的欲望妥协?也许是心理上要摆脱孤单的欲望占更主要的因素吧——但退一万步讲,一个人如果不能学会和自己独处,不能通过更加健康的方式排解孤独,和自己的灵魂共处,那他还能是一个完整的,优秀的人吗?
书中花了巨大的篇幅讲阿里萨的各种“情史”。抛弃偏见,理性看待的话,这无非也就是一次又一次人与人灵魂的对话。这其中最多的时寡妇,我记得有一段描写,有一个和阿里萨保持联系了很多年的寡妇,在年老色衰时,阿里萨忽然造访,她竟自卑到不敢正视当下的自己。我忽然好可怜这个女人,不知道她这一生又是否真正被人疼爱,是否享受过真正的爱情;还有印象最深也是感触最深的,是那个黑人女孩卡西亚尼(特地找出了她的名字,以表示对她的尊重),她爱阿里萨,她为他扫清事业上的一切障碍,但她从未失去自我,她也从未轻视自己,在爱着阿里萨的同时,她成就了最好的自己——从一个看上去只能打扫卫生的女佣变成了精明能干的职业女强人,摆脱了她出生的阶级——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爱情,我愿意相信这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然后还有因他而死的3个女人:养鸽人的妻子,疯子,还有最可怜的阿美利卡.维库尼亚,这个年仅16岁的高中女学生,竟被阿里萨的“爱情”给活活害死了,在照顾阿里萨生病时,她发现了他写给费米尔的一封有一封情书,原来那些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他消遣的工具,于是她在学校自杀。
这些“爱情”,大多自私,肮脏甚至残忍,但也许这就是世间爱情该有的万般姿态,亦或,在每一段感情里,都多少有这些影子——悸动,纯真,美好,踟躇,羞惗,试探,激情,欲望,理性,自私,遗憾。。。但我多么羡慕费米尔与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平淡,庸俗,甚至有污点,却能嘟嘟囔囔吵吵闹闹,彼此不离不弃过完一生。
码了这么久的字,也没有写出个所以然,看完书的时候是近一个月前,那时候有万千思绪理不出来,总觉得作者想表达的爱情哲学太过宏大,自己又无法高屋建瓴,索性等过一阵再写,却没想到此时此刻也没有表达完当初想法的千分之一。不知道当初推荐我读这本书的人,是否也有着相似的感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000字
知道用了多长时间读完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个月、半个月、还是一个星期,无论如何我是读完了的。
有次看堂姐写的读后感,她是这样写的:八十岁的爱情(书中两个人都是七十几岁)和十八岁的爱情相比,是不是远远没有十八岁来的正大光明,就像一条永远靠不了岸的船?我很赞同这句话,八十岁的爱情没有十八岁的爱情来的光明正大。不禁让人想起《天梯》,虽然是两个不同又不相似的爱情故事。《天梯》讲述年方二十的男子爱上年长自己十岁的寡妇,在不被世人所接受的现实下,他们隐居深山,他为了她上下山方便,他用双手搭建了六千多级台阶,在长达五十年的陪伴下被世人发现才有了这首歌。有人说最深情的告白便是用一生的时间来陪伴,我想《天梯》的故事就是这样。而《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他用一生时间想念初恋情人她的故事,尽管和很多女人上床却为了她一个人保持着自己的童贞,最后在接近八十岁的时候,终于得偿所愿。其实我并没有觉得弗洛伦帝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达萨是所谓的爱情,而是在想如果十八岁的他们真的步入婚姻的殿堂,过起柴米油盐的日子,会是另一番大相径庭的故事,阿里萨也写不出那么多的情诗,也或许在一个又一个情人间放纵的生活。费尔明娜又怎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保持高傲的姿态,拥有高贵的社会地位和被尊重。或许没有如果,也只是自己在这里想象罢了。
有人说看完一部书就像身体被掏空了一般,而我却是那个有太多话要讲的人。小说人物从不满十八岁到接近八十岁,人物的内心变化就好像自己身边的影子。显而易见费尔明娜的选择是明智的,让我想起了林徽因的明智,所以才会有那么幸福的一生。我很容易进入故事中浮想联翩,就像看到别人哭也会流泪一样。
小说以阿莫乌尔的自杀为开篇,因为阿莫乌尔在遗书中写到,为了不让自己变老他选择在60岁的时候自杀。尽管他有秘密情人还是未能让他选择改变不在变老的决心。我从不认为自杀有多么可恨可悲又可怜,只是觉得很难过,竟然活着让他那么痛苦,那么选择死亡能让他好过一点是话我想我是祝福的,但是并不代表我是支持的。就如昨天的头条金钟铉自杀因为太累了,去年乔任梁自杀因为抑郁症,十多年前张国荣自杀因为抑郁症,活着真的是让他们过于痛苦了吧,那么希望这种选择能够好一点的话我是祝福的,尽管我很难过。
弗洛伦帝诺•阿里萨在小旅馆里偷窥过别人做爱,经受过女人身体的诱惑,却一直为费尔明娜保持着自己的忠贞,在一次航海途中偶然间被罗萨尔瓦强暴,弗洛伦帝诺•阿里萨并没有因为这个夺走自己第一次的女人愤怒,而是将爱分给了她一部分,当然罗萨尔瓦也是他希望的那个人并不百分百的就是这个人。因为这一转折弗洛伦帝诺•阿里萨才有了后来各种风流之事,年长的寡妇、年轻小媳妇、小姐、甚至在七十六岁时还欺骗14岁少女上床,真的是恶心之至。弗洛伦帝诺•阿里萨说:心房比Biao子的旅馆还要多。当然因为这样各种各样的性爱让小说从头至尾的爱情少了枯燥的感觉,很多评论中都说弗洛伦帝诺•阿里萨对费尔明娜是爱情,让我开始对爱情的含义有点模糊了,难道不是因为得不到的在骚动吗。
小说中有很多一笔带过的细节,比如,因为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明娜因为身体问题不能怀孕,而在每次他们从巴黎回来的时候费尔明娜都会怀孕,而且拒绝每一次的忏悔,难道不是因为有故事吗。只是觉得费尔明娜也是一位高明的女子。
以现在的阅历和年龄看到的东西还是过于肤浅,或许若干年以后会有另一番感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2000字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幸福的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那个可怜的人(佛罗伦蒂诺。阿里萨),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 day,we will be 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那可怜的人,为了那一眼,保持“童贞”53年,尽管有太多女人在他的生命中出现,他甚至有一个癖好——把和那些女人的故事一一记录在一个本子上。很有趣,那些女人大多为寡妇。(我很好奇故事发生地,但从书中,只知道应该是南美洲,一个曾属于西班牙的殖民地,也或许仍旧是作者杜撰出的那么一个地方。)令我惊讶的是,书中有那么多寡妇,那么多愿意为了自由、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内河的样貌变迁出现在小说最后,那曾经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一点点丧失,取而代之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曹雪芹、加西亚。马尔克斯、村上春树是至今从未令我失望过的作家。相较追捧诺贝尔,不如踏踏实实静心阅读,文学不是追名逐利的衍生品,相信莫言写作绝不是为了获奖,阅读应成为一个民族的习惯,在网络电子的喧嚣浮躁中占有固有的一席之地,这样我们更可以平静祥和。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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