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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多篇

2022-05-08 07:53:28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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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乡土中国》的写作有着广深的学术背景,《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他试图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以构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读了《乡土中国》有哪些感谢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一、本书简介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由12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出版于1948年,是作者在西南联大教授乡村社会学时的演讲稿合编而成。所以,其探讨的中国社会现象必然和当今社会有一定的出入。例如,在首篇《乡村本色》中说道,中国的乡下人是离不开土地的,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却出现了数以亿计的进城务工的乡下人,俗称叫做“农民工”。一个人,既是农民,又是工人,这种戏剧性的重合身份与我国现在急剧变化的社会不无关系。不过,书中的一些现象在至今的乡村社会中依然保留,为我们了解中国社会有着很大的参考意义。因此,下面我将尝试用一种现代化的视角,综合考虑传播学、社会学等因素,结合本书内容来反思中国社会的变革。

二、乡土中国与现代化中国

什么是现代化?每当听到这个名词时,我们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燕归来”却只能“小园香径独徘徊”的感觉。其实最早的现代化概念可以追溯到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斯宾塞把社会看成一个不断进步的有机整体,社会的进步变现在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社会总是由低级走向高级。然而这恰恰与中国的传统意识相反:从孔子的“尊崇三代”到近代的“祖宗之法不可废”,都表现出传统中国社会对于“进步”的排斥。可以说,乡土的中国是反“现代化”的中国。因而,要想让中国走向近代化,首先就是要对乡土中国的摧毁①。现代对于乡土文化的摧毁当然不是用一种“暴力”的方式,而是用一种相对温和、渐进的手段。把这个手段用四个字概括一下就是“市场经济”。

土地、资本、劳动力和企业家是组织生产的四大要素。经济想要发展,就必须让这四个要素活跃起来。随着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和价格信号的引导,大量的乡下中国人进入到城市,他们摆脱了“熟人”社会,进入到一个陌生人互相协作的组织当中。大量的廉价劳动力的涌入促进了城市的蓬勃发展;城市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更多的致富路径,因而吸引了更多的乡村劳动力。这就带来了两个结果: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中国乡村收入的增加和数字型媒体在乡村的普及。这消除了乡村与城市的空间感。无论是城市的孩子还是乡村的孩子,他们刷着同样的微博,玩着同样的游戏,操作的同样的网络话语。快速的城市化则使得农村劳动力迅速减少,进城上学成为一种风尚。这两个要素的融合便会让中国“乡土性文化”解构。我们可以体验到,大众传媒在乡土中国的瓦解过程中的重要性了,如果120年前有微博的话,戊戌六君子可能就不用以鲜血唤醒中国人了。鉴于传媒的重要性,下一节,我尝试着用传播的角度看待中国乡村社会的文字下乡。

三、文字下乡与传播的偏向

《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这两章说明了一个问题——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但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其实,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从费孝通对于文字之于乡土中国的作用来看,像极了英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对于文字和口语的论述。在英尼斯的眼中,口有语言、黏土、石头等属于时间偏向型的媒介;而文字、印刷等则属于空间偏向型的媒介。所谓时间偏向型媒介就是更容易传播在时间上延续的媒介;空间偏向型媒介就是更容易传播在空间中扩散的媒介。

在口头传播中“眼睛、耳朵、大脑以及其他感官之间协同合作,给人留下以整体而深刻的印象”,而与此形成的口语文化自然更容易内化到人的心灵,沉淀为恒久绵长的文化传统。因而在口头文化里,人与人之间的心灵是“相互通融”的,两人通过口头传播增进对于彼此的了解,因而双方的关系是一种暖融融的,热的关系。这种关系依靠情感而非契约来维护。

在文字传播为主导的文化中,视觉感官得到了延长,而其他的感官却因无用而殆尽,单一的感官必然带来的是一种局限性的,抽象性的理解,因而与口头传播相比,文字传播表现出了冷酷和理性。这种理性和传统的乡村情感显然是格格不入的,然而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乡村在也不会返回到过去那种单纯依靠口头传播的方式。受过一定教育的,改用文字传播的现代乡村人不在像以前那样的“淳朴”,农村人际间的暖融融的关系也正在随着知识的普及而消解。

四、私人道德与社会契约

费孝通先生用“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来描述乡村中国的社会关系。费孝通在书中将中国的格局比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依照这种关系,就出现了中国特有的私人道德:以爱“自我”为中心,情感强度随着关系的减弱而递减。因而,孔子的两大美德即为“勿施于人”和“推己及人”②。

这种差序格局和社会契约是完全相反的。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要求全体人制约全体人,也就是服从公意。而公意就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个人意志的综合。因而在卢梭为代表的现代化政治体系中,社会关系是一种去“中心化”的、离散型的关系,公众之间互相让渡权利,因而没有“核心”,真正的核心来自于最后形成的共识。很显然,去个人化是达成现代化大规模协作的必要条件。只有去掉以“自我”为中心的私人道德,才会产生公共意识,才能增强社会间的凝聚力。因而现代社会中,平等和自由③比“推己及人”更为重要。

五、礼治与法治

社会学家涂尔干用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区分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两种社会团结类型。在机械团结中,由于缺少分工,人们依靠强烈的集体意识将同质性的个体捆绑在一起。同质化越严重的集体就会表现出越强烈的集体意识。而浩繁的礼节就是集体意识的具体体现。这种集体意识使得法律有着严格的压迫性的特点,任何反对集体意识(也就是出轨行为)的行为都将被视作对集体的冒犯,而非对个人权利的侵害。因而这种法律有着强烈的情感色彩。例如,在古代儿子打父亲要担负巨大惩罚,这并非处于对于个体“父亲”人身安全的保护,而是处于“孝”这个集体意识的维护。这也是为什么古代法家思想与“依法治国”思想不同的原因之一。很显然,这种集体意识感强烈的法律是对所有人的一种束缚,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阐述了现代法律与乡土中国的不兼容性;却没有叙述在乡土上产生的这种法律本身对人的压迫。

总结:现代化的中国一定会更好吗?

从费孝通先生的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上世纪40年代的乡村中国,那是一种淳朴而又自然的社会。由于没有现代化的“理性思维”,每个人之间的关系简单而又浓厚。然而,这样的社会里也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社会共同体压迫等现象。而现在社会呢,很显然比以前更高效,更自由,更民主。然而人们之间的关系却在僵化。从马克思的拜物教与异化,到韦伯的科层制,再到法兰克福对于现代文化工业的批判,无不包含着对于现代社会高效率背后种种危机的反思。因而我们不能说哪种社会是更好的。

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人类社会并不会退回到以前的状态,依照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来看,人类社会一旦产生,就成为一个客观的实体,与人类的心理相分离。我们不可能随心所欲的控制这个共同体的走向。因而人们能做的这就是处理好当下。显然,乡土中国这样的书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纵向看待社会的视角。我们虽然不能回到过去,但是可以把过去当成一种经验,与当今做出种种对照,在此基础上,寻找出一种更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费孝通先生在序言里就直接说了,他写《乡土中国》的目的就是介绍“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并且他从实际出发,介绍了乡土社会人们的生活、知道、人情、礼俗血缘、道德等的特点,让读者从实际中理解了乡土人们的内心世界。

费老在第一章就提出了乡下人的“土气”,乡下人向土地讨生活,和土地分不开,以农为生的人们,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也就是论语说的“生于斯,死于斯”。并且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在城里绝对看不到这样的现象,这个是“土气”特色,也是一种习俗。

接下来费老又讲了文字下乡,他说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讲究文法、艺术,但是在面对面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必要的,有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在乡土社会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行话”有着“无言胜似有言”效果,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并且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

费老也讲到了差序格局在中西方的对比中,西洋的格局是团体,就像捆火柴一样绑在一起,而中国则是家庭,就好比丢了一块石头在水里,荡出一层一层的波纹,具有伸缩的能力,有着“人情冷热、攀关系、讲交情”的特点,而西洋的就是权力问题,作者说人何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作者还讲了家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的内容,我觉得这都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导致的,我们的奉行的是儒家文化,讲的是“和气、礼治”,人情世俗的常态。

最后作者还讲到了血缘与地缘、欲望和需要、名实的分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名实之间的距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变迁的速率是很慢的。

这本书用对比的手法进行叙述,很容易让读者了解,并且也举了许多事例,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容易接受。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平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平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平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平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习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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