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末集》读后感2500字
2019-09-05 09:52:19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A+ A-《瓜末集》读后感2500字:山风笔会上我接过作协主席富键旺先生赠我的书《瓜末集》,只见封面二上他落下几个洒脱的文字:“美伟文友一笑”。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真地笑了,使我捧腹大笑,笑得是他有喜剧性的语言,笑得是他有既痛也痒的语言。一本书读到尾,竟没有半点让我压抑和厌倦的感觉。
此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是人物,是讲文成县有史以来最有名气的人——刘伯温的各种传说。第二部分是风土,是讲文成村庄里特有的风俗习惯。第三部分是人物,是回忆他母亲生前的一些难忘的事。第四部分是故事,是讲或虚或实的故事。我对第四部分最感兴趣,因为我是个从小爱听左邻右舍讲故事的人,长大以后依然保持这种兴趣。尽管多半的故事是虚构的,我依然喜欢读。生活中有部分人就是喜欢活在自己虚构的世界里,而得到现实中不能得到的满足,于是作者就把这些人写进故事里。其次我对第三部分也颇感兴趣,因为我喜欢每个善良的真心实意的人。
首先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他讲山里乡的故事。他说山里乡是个很穷的村庄,穷得一家人共穿一条裤子,谁出门就给谁穿。这就让读者联想翩翩,那条唯一的裤子被穿出去了,呆在家里的人不就光着下身做家务了吗?还有一种让读者联想的可能:如果“我”没有裤子穿,“我”宁可每餐吃个五分饱,将节省下的口粮去换裤子穿,没裤子穿,夏天被蚊子咬死,冬天被冷风冻死。但是作者却偏不这样表达,偏用“全家共穿一条裤子”来表达山里乡户户家里异常的穷,这种表达方法太搞笑太深刻太夸张了吧。前不久我读过一本散文集,其中有一篇题为《母亲》,文中作者提到小时候因家中穷,饿得大哥扑通倒地,饿得爷爷吃糠卡在喉咙里透不过气来,饿得三哥跑去人家地里偷地瓜吃,被抓被人告到母亲那而挨打,写得够可怜够悲惨了吧,但是这只能博得读者的同情却不是妙语解颐。“脱裤子”在此文中似乎是个时髦的词儿,每次出现好像很诙谐,让读者品到太多的无奈和惊奇,虽带点黄色,却让人忍俊不禁。
在这一篇里,作者身为男性,却也有女性的细腻笔调。比如文中的一个名叫“小丽”的女孩喜欢文中的“我”,一见“我”走来,竟忘了穿一只已脱下的鞋就蹦到“我”面前表达对“我”的喜欢。如果是他人在场,可能只注意到女孩的脸蛋和声音,却不会低头去看她的脚。在此文中,作者还爱用绰号“酒坛子”来称呼一个爱喝酒的老头。给人起绰号也是一件逗人乐的事,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读书时,班里一些调皮生也喜欢给人起绰号,有些绰号是带有表扬性的,有些绰号是带有讽刺性的。尽管这样,没有一个同学生气,相反,我给你起绰号,你也给我起绰号,结果班里五十个学生就有五十个不同的绰号,老师过来上课点名时,旁边的同学就叫一下被点名的同学的绰号,结果搞得全体同学哈哈大笑,老师也被逗得掩嘴而笑,这样课堂充满笑声,充满生气。当老师点完名,绰号也就叫完了,笑也笑够了,于是同学们就安静下来开始上课了。对于起绰号的事,那时的我们只是感觉好笑,被叫的人也不感到自卑或者得意,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反倒谁不叫绰号反而感觉不自在。
捧着这本书我一边读一边笑,有时也让我感动而严肃,比如当我读到《妈妈的村庄》。作者写到小时候因嘴馋偷妈妈店里蘸了蜂蜜的黄芪片吃,作者说:“这样的美味食材自然会引诱我“偷偷”地拿了一块品尝,当然只要没有人出没,这样“偷偷”的动作就不会被不断地重复。”从这句话去理解,作者的童年是很乖巧的,偷也只是在店里有人时,才去偷。没人时,自然不去反复偷。这说明作者是很尊敬妈妈的,是在妈妈的眼皮底下去偷黄芪片吃的,即使妈妈看见了,也不会责怪儿子。其实,儿子的这种明目张胆的行为并不是偷的行为,是拿的行为,而作者写时偏偏强调是“偷”的行为,这不是在搞怪吗?想博得读者一笑吗?
都说母子心连心,作者在《妈妈的村庄》里写到受惊吓后的妈妈对外界充满恐惧,时常身上带着剪刀或者菜刀护身,对外人充满戒备之心,但对自己的儿子却疼爱有加。当儿子出村去读初中时,还每周三或每周四提着装有一大瓷杯油炒白菜来看望儿子,而儿子总是做“贼”似的接过妈妈手中的菜赶紧提到寝室,还劝妈妈别送菜来了。这里作者为什么说自己是做贼似的,又催促妈妈赶快离开呢?好像是作者怕其他同学瞧见怕耻笑自己有这样的母亲吗?接下来作者还写到:“每当自己在水泥路上走动时,妈妈总喜欢跟在后面保持一段距离,而这样矮小的跟随,总令儿子心生嫌烦,总是忍不住对妈妈说:“回去回去,别跟着我。”作者还写到当自己离开村庄的时候,只有在自己身边一定距离没有跟随的时候,才会感受到空旷,感受到空旷里的孤寂,感受到孤寂里的情感,那妈妈跟随自己不离不弃的距离,又荒谬地出现在自己的世界里,荒谬地被自己感动。”在这段描写里作者两次强调了“荒谬”这个词语,荒谬的意思是极端错误,非常不合情理的。这里写出了作者当时的矛盾心理,一边讨厌妈妈,一边又去想念妈妈,其实作者是很爱自己的妈妈的,只是他用了喜剧性的语言“荒谬”“做贼似的”,搞笑一下,不就让读者眉飞眼笑了吗?简单地说:这位儿子很调皮,调皮得可爱,调皮得令读者捧腹而笑。
在故事《市长的女儿和我可能有关系》一文中,作者的写作方法也很幽默,比如:“其实对于我的双手不可能抓住缘分来的事实……,“对不起,香蕉皮”……“神经病!”……”这两段的描写,还有作者写到“市长的女儿来龙城工作的消息的第二天,龙城就发生十三起斗殴事件……”然后为下文巧妙地安排各件斗殴事件的起因、经过和高潮做好铺垫。这几节的描写,真的很搞笑!让读者又哑然失笑。生活中,很多事会引起对方的误会,生活中很多人因不打不相识,于是演变出很多幽默的故事来。这些都源于作者对平常生活的细微观察和体会,能够写出如此幽默的故事来,说明作者的性格和言行也很幽默。
都说写好一本书是不容易的,都说读好一本书是费精神的。如何把写好的书让读者读起来轻松又难忘,这就源于作者的写作水平。富健旺的笔名“见忘”是很幽默的,从字面上理解:见什么就忘什么,其实他记性很好。网名“吃牛的草”也很搞笑:牛本身比草强大,按道理应该是牛吃草,而不是草吃牛,而他偏要倒过来说草吃牛。他这个人本身也搞笑的,喜欢在群里谈时事,谈政治,总嘻嘻哈哈,从没看见他跟谁打骂过,抱怨过,看上去他就是个很轻松很随意的人,包括他写出的文章也很随意,很轻松,很搞笑,好像跟读者聊天说笑一样。作者:王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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