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
2021-09-06 13:12:50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A+ A-《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刀锋的读后感,内容如下:
刀锋的读后感[篇1]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的读后感[篇2]
毛姆笔下的拉里,无论是在其所身处的那个年代还是如今,都算是一个太过“特立独行”的人。
在《刀锋》一书中,艾略特终其一生都活在别人的眼光中,追求一份所谓的上流人士的虚荣感,直至其频临死亡,依然不忘罪恶地诅咒没有邀请他参加上流人士聚会的老女人,一口气没咽下去,走了;伊莎贝尔深知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住在简陋的房子里面终日思考如何存活下去,她追求物质并且愿意为了物质放弃自己深爱的人,也愿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带着面具生活更甚是在最后变成一个狠心的女人;当然,包括毛姆,作为一个写书的人,他更有自己的追求和执着,到处打听他人的故事以便加以润色放进自己的作品,还固执地喜欢欣赏美的东西并且没理由地偏袒……
当所有人都是那么明确地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拉里在他们之中,显得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因为他追求的是无边的知识,无际的自我,无求的人生。
谁也不知道拉里在其战友舍身相救之后存活下来,心里经历了一个怎样的思想冲击,书中没有详谈,无法确切得知。但是通书可以感受到,他心中所受的动荡不是一般的小。他说道:”除非我对一些事情有了一定看法,我将永远得不到平静。”而后他又说:“……我曾经有过很多时间在思索。我不断问自己,人生是为了什么。归根到底,我能够活着只是靠运气;我要一生有所作为,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我从来没有对上帝开动过什么脑筋。现在却想起他来了。我不懂得为什么世界上要有恶。我知道自己很肤浅;我不认识什么可以请教的人,但是,我要学,所以我就胡乱地读起书来。”
拉里把不断探索求知当做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
自我救赎,其实是一个孤独的长路。看另一条俗世的独木桥上,熙熙攘攘摩肩擦踵,不断有人被挤落桥下跌入河中,但依旧不能阻止后面的人继续涌上。反观拉里自我救赎之路,却更加显得空荡寂静。
不仅是孤独,而且前路一片雾霭重重,伸手不见五指,少了一丝一毫的勇气和笃信都走不下去。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拉里在自己的小破房间里面跟伊莎贝尔进行”最后一次的谈判“,伊莎贝尔企图劝拉里跟她回美国,结婚、生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但拉里沉浸在自己的”求知“世界中无法自拔,在讨论留或走的问题之中,伊莎贝尔说道:“你假如爱我,就不应当使我这样不快乐。”拉里答道:“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使别人不快乐。”此刻的他已懂得,在救赎自我的同时,是无法迎合他人对自己的期望的,这条孤独之路,注定无法赢得多数人的赞赏和理解。探索真我的求知欲和对世界之恶的探索欲让拉里的内心滋长出巨大的韧性和动力去前进。于是,拉里走过千山万水,当过矿工农民等各种不同职业,在真切体验生活中他渴望最真实地感知自己,从自己平静的内心出发,获得对真我的了解和对自我的救赎。
拉里把不断解惑他人的曲解当做自我救赎的一个途径。
在拉里的救赎之路上,出现了太多太多人对他的疑惑或者曲解。不仅是伊莎贝尔对他的深深不解,还有笔者(毛姆)几番遇到他都不断提出的各种心中疑惑,当然还包括和拉里一起同路的大个子、一起生活过一段时间的画家女人等。面对这些不断袭来的问题和曲解,拉里选择了认真对面,耐心回答,不论是对自己内心的疑问或者对朋友的疑问,拉里都选择了最宽容的态度去解惑。对他来说,包容他人对自己的曲解,包容自己对自己的不明,更是这自我救赎之路的必经过程。
有很多人,在追求自我的过程中不忘了把自己放在一个极高的位置上,摆出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以为坚持自己就是追求真我的人太多。忘记了人最大的成长其实是包容。不仅是你自己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了各种不同的自己,更甚是,你还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包容别人的不同。当你把众多的不同化为自己内心的大同的时候,真正豁然开朗的境界自会来临。
每个人心中都有“恶”,都有“痛”,无关宗教信仰,皆因我们存在这世上总要亏欠谁一些什么。当你心中担负的那些“恶”、“痛”超出了你所能承受的范围时,你会如何救赎自己?
我想,在不断追求真我的过程中,了解到自己的渺小,知道了自己的无知,这罪恶,这苦痛,也许可以减少那么一点吧。
刀锋的读后感[篇3]
人应该怎么活?与其说是一个哲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人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这个问题见仁见智,答案纷繁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回答和行动。《刀锋》通过展现几个经历和追求各不相同的人物的生活,试图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人生应该怎么过,从而找到自己的答案,过好自己的生活。
先说说作者——毛姆,毛姆的大名早已耳闻,读他的著作,《刀锋》是第一本,也就是这本书,让我对毛姆颇有好感,这本书内容平实,毫无晦涩之处,没有长篇大论,没有盖棺定论,毛姆只是讲了一个关于身边的几个朋友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我就是那个听故事的人,津津有味的听他一直讲了下去,给我的感觉就像同龄人在聊天一样,而他的故事不是讲完就没了,意味悠长,能够让听者从中学到东西。总之,他是一个非常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故事讲得特别好。就冲这点,我喜欢看他的著作,以后再买书,他的书是首选,可以说,他是头一个我通过读著作对作者有好感的人。
再说说《刀锋》一书,我非常好奇的是这本书为何叫“刀锋”,有什么寓意?单单看中文名字不好理解,查了一下,《刀锋》的英文名字叫“The Razor's Edge”,剃刀的边缘,这样的话就比较好理解了,书中的每个人都是历尽坎坷,在刀尖上跳舞,而他们生存了下来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无论是哪一种理想,庸俗或高尚,虚荣或伟大,安逸或自由,总之是得偿所愿。这“刀锋”就是我们历尽坎坷后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刀锋》一书富含哲理,讨论了理想和现实,精神和物质,到底两者哪个重要,应该选择哪个?且看书中的几个人物:拉里——追求精神世界,渴求内心的安宁,上下求索真理;伊莎贝尔——追求物质享受,却迷恋跟她志不同道不合追求精神世界的拉里;艾略特——八面玲珑,左右逢源,追求物质享受和地位;格雷——踏实,勤恳,追求物质,努力工作。拉里、伊莎贝尔、格雷,都是童年的玩伴,却走上不同的道路,跟经历有关。拉里的迷惘、彷徨,我能感同身受,因为那是青春,刚开始拉里跟你我都一样,也是一个凡夫俗子,可自在战场亲眼见到年轻的战友牺牲后边开始了迷惘,开始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人生应该怎么度过。等到后来,“我”与拉里再次相见时,“我”发现拉里多了一份从前没有的安宁,拉里解决了一道人生的难题,寻找到了心灵的安宁,也就是说拉里在那个时候已经走过了迷惘、彷徨时期,找到了答案,即追求精神世界,上下求索。
伊莎贝尔生活在注重物质生活的家庭环境中,自小熏陶,所以伊莎贝尔对物质世界非常在意,也终究因为与拉里人生观、世界观不同,追求的不同,导致分道扬镳,伊莎贝尔转而嫁给了拉里,可是心里还一直惦记着拉里这个跟她完全不是一路的人,他们追求不同,注定了他们不会在一起,在一起除非能够彼此包容和支持,否则会成为彼此的羁绊。
格雷又不一样了,自小接受商业气息,他的父亲是经纪公司老板,家庭环境的原因也注定了他要子承父业,从事商业活动,追求物质,但难能可贵的是,格雷身上商人奸诈、唯利是图的不良习性,反而格雷为人义气,虽然喜欢伊莎贝尔,但因为好哥们拉里,将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藏在心里,为人也踏实,等等。
如果说让我从上面四个人中选一个喜欢的人,我选格雷。艾略特太老奸巨猾,拉里太过于仙,伊莎贝尔过于做作,倒是格雷非常接地气,能让我感受到凡夫俗子的气息。格雷努力工作,富有家庭责任感,为人本分,跟另外三个人比,格雷是最简单的一个人,一心对妻子、一心对工作。艾略特时常在伪装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攀炎附势;伊莎贝尔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使用手段拆散索菲和拉里,间接杀死了索菲;拉里的追求也有其不负责任所做代价的……
关于物质和精神,现实和理想哪个重要?作为凡夫俗子的我,给出的答案也会比较俗,做法也应该比较大众吧。我觉得精神世界和理想是重要的,有理想了精神世界才会丰富,才能够知道以后的路怎么走,所以把理想放在首位(不得不承认的是我自己现在就缺少理想,这个是后话了,我自己现在也在反思),人是世俗界的一份子,人是活在当下的,当下就是现实,认清现实才能实际,有了物质才能走的更远。总之,套用一下智者的话,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最后,想摘抄一下书中的几段话于此,算是与本文开头相呼应吧,也是收尾。“
拉里如其所愿,融入了喧嚣激荡的人海中——这茫茫的人海为错综复杂的利益和矛盾所纠缠,迷失于风雨飘摇的大世界,他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外表笃定而内心彷徨,有善者也有恶者,有守财奴也有仗义疏财者。这,就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我虽无写‘成功’之意,但此书却的确是一部关于‘成功’的小说。书中跟我有关的主人公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在一个生机勃勃、文化氛围浓郁的社区占有稳固的一席之地;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造成九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苏珊娜·鲁维埃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索菲以死亡解脱;拉里寻觅到了幸福的归宿”。
刀锋的读后感[篇4]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刀锋的读后感[篇5]
第一遍读刀锋,只能说说几个人物的粗略感受:
拉里,他是芸芸众生之中难觅的一个。不是来自人间,更像希腊神话中的俄尔普斯。有快乐,明亮,热情的一面, 有与生俱来对美的直觉。也正因为如此,他对18岁的伊莎贝儿那充满生命力的醉人的美丽无法抗拒,满心期待与她结婚,去希腊,去建立所谓的幸福。只是他不懂这种幸福,对于伊莎贝儿而言,多么的单薄与不值一提。
他也有忧伤,禅念的一面。死亡是如此的轻易与直接时,他措不及防的迎来他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于是不能再听任社会陈规的摆布,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对社会负责并且无公害的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体力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和映照出的恶,是人间不存在的一份纯粹。
所以我说他来自希腊神话,来自遥远,与美最近。
艾略特,他是最最勤快和努力的势利小人。所以他最终死在华丽的躯壳里,也算是无憾。很多渴望同样路径上升的,应该好好学习艾略特的勤勉。很励志。
伊莎贝儿,就是你我。永远那么爱自己。也曾经动过傻念头,在年少无知的时候想要为爱情不顾一切的做点什么。最后也就只是动动上下两片嘴皮而已。体面的生活,对我们而言是如此重要。就像是身上仅有的那么一件衣裳,没有它,便无以遮身蔽体,羞愧难当。我们只想做过合格的女人,妻子,母亲。在任何阶段都能有个不错的答卷。我们的爱,总是参杂着各种计较和算计,最后调和的四平八稳。永远不会爱错一分。
索菲不一样,她不是为了自己而去爱别人。对于伊莎贝儿,爱是一种捆绑彼此的关系,是道德和束缚好听的解释。而索菲是只能爱一次的小鸟,那样的奋不顾身而脆弱。于是她只能任性随意的打法掉自己的余生,在她的挚爱和孩子被一场车祸夺走生命之后。
我想我会再找纸质版的刀锋拿来看。这是值得再看的小说。因为这些生命,不仅仅活在那个时代,而且活在今天。特别是哪些丑恶的劣性与嘴脸,完全有增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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