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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的读后感

2021-10-13 13:02:33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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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名著的读后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名著的读后感[篇1]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婚姻是一座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最近终于有机会读了钱钟书的著作《围城》,让我对这本书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围城》描写了形形色色的人物,正是形形色色的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买了假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逃避婚姻,尤其在这个流行闪婚的年代。我不知道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后,我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害怕而不去面对,难道能这样躲藏一辈子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或者说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它将两个本来无任何联系的家庭紧紧地绑在一起,所以我觉得有时候婚姻并不是有爱情就可以的。更多的时候它是两个家族的交融。

其实这个社会上并没有那么多完美的人,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这部书最大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它写出了人性的本来面目,他没有刻意的将人物进行美化,而是从一个事实的角度刻画人物,这就容易引起读者的感慨从而产生共鸣。

我相信不管怎样还是会有很多的人相信爱情,我也希望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

读名著的读后感[篇2]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也给我许多启示。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

曹操修了铜雀台后,还要把东吴的“二乔”放于台上,于是便让孔明用这点激了周瑜,让周瑜决心出兵打曹操,曹操才有赤壁一败。三国中还有一些卖主求荣的一些人,也得不到好结果。与之相反的则是关羽了,他不贪财也不好色,得到了曹操的敬佩,也得到了千千万万读者的敬佩。若不是因为他一点点的骄傲,以及刘封的见死不救,他也不会死得那么早了。所以,我又知道了,为人不能贪财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刚正不阿的人。

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

读名著的读后感[篇3]

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位外国作家是大仲马。早在大学时代我就看过我能够找到的所有他的作品,当然是中译本。《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更是作为床头书在寝室放了很久,直到过了借阅期才恋恋不舍地归还,第二年又借出来一次。

法国的金庸——这是比较直观的形容。按照先后与文学史上的地位,或者应该说,金庸是中国的大仲马。读他的书是相当愉快的经历:引人入胜的情节,轻松幽默的对白,疏密相间的场景描写,还有让人快活的人物。没有沉重的哲学思考,没有刻意要反映的历史与现实,就是讲一个有趣故事。在这一点上,他比金庸更加纯粹。小说=好故事这个观念,就是他最先带给我的。

这也是大仲马被很多人不屑的理由,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也曾津津有味地捧读过《基督山伯爵》。毫无价值的通俗小说——我所尊敬的一位朋友这样评价过。但并不妨碍我自己的喜欢,总而言之,我就适合这一类粗浅读物。

金庸自己也曾提到大仲马,我记忆中大概有两处,一是说到《侠隐记》(《三个火枪手》或《三剑客》的旧译),二是复述了大仲马的名言:历史是用来挂小说的钩子。可以看出他的确受到了这位法国作家的影响,《鹿鼎记》中周旋于皇室与天地会之间的韦小宝,有达达尼昂的影子;而《连城诀》里牢狱一段,明显承袭了基督山伯爵中的描写。不同的是,金庸的作品更加社会化,有隐含其中的政治观点,大仲马则要轻松得多,诚如他所言,历史与观点只是钩子,故事与人物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里大约就要提到中国与法国不同的民族特点。宗法制度下的大一统的中国,历史与社会的大背景无处不在;相对而言法国尽管也经历了集权时代,却始终保留了注重自由与尊严的骑士传统和市民精神。最周密最黑暗的宫廷阴谋,也可以用一种轻松有趣的笔法来描写,并没有什么必须要为之牺牲的主义,自由、爱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

和多数人不一样,大仲马的小说里最喜三剑客,其次玛戈王后,基督山伯爵倒不是很喜欢。三剑客最让人动心的是友情,玛戈王后则是爱情,收藏断头台上爱人头颅的情节在《红与黑》中曾被提到并效法。铁面人的故事被一再拍成电影,对历史出人意料又丝丝入扣的假想令人拍案叫绝,此外还有那些充满机智以及不动声色冷幽默的对话,每部小说中都可以找到让人哈哈大笑的细节。

不得不说中国的翻译出版事业实在太滞后。大仲马的小说,国内翻译过来只有寥寥几部,而且很少再版。就连三部曲,除了三剑客之外,后两部也难觅芳踪。前一段时间无意中在书店看到《二十年后》,赶紧买下来,《布拉热隆子爵》却遍寻不得。不能理解的是,为何要将同一部书翻来覆去作出无数译本,却不考虑寻找更多的书源?是保守偷懒的心态还是引进的限制?在我,还是希望这位拥有世界最多读者群的作家能够更多被介绍到中国来。

写完之后,在网上找到一段金庸与池田大作的对话,其中一段:“《侠隐记》一书对我一生影响极大,我之写武侠小说,可说是受了此书的启发。法国政府授我骑士团荣誉勋章时,法国驻香港总领事Gilles Chouraqui先生在赞词中称誉我是‘中国的大仲马。我感到十分欣喜,虽然是殊不敢当,但我所写的小说,的确是追随于大仲马的风格。在所有中外作家中,我最喜欢的的确是大仲马,而且是以十二三岁时开始喜欢,直到如今,从不变心。”

如此说来,金庸果然是大仲马的追随者。看到我所喜爱的作者如此褒扬另一位,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啊。

读名著的读后感[篇4]

今年寒假,我读了《收获成长的金秋》这一本书。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金秋十月,碧空如洗,凉爽舒适。沉甸甸的果实结在树上,那一串串饱满充实的稻穗,承载着的是农人一年的寄托和梦想。秋天让我们明白了什么叫牺牲,什么叫奋斗;秋天让我们明白了什么叫收获,什么叫成长。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收获,每一个秋天的收获。成功者,秋天最幸福的人。收获成功的喜悦,是秋天最美的一道风景。这本书为我们敞开成长金秋的大门:美好的人生,需要有农夫一样的耕耘和付出。

这本书的其中一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感触颇深:《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我们的生命,虽然说生命的长度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但是我们只要去做好每一天,去享受人生的每一天的乐趣,生命的内容会更加的丰富,更加的有色彩!对呀!人的一生是多么短暂啊,如果我们不去享受它的乐趣,只把它当成痛苦的话,岂不是特别可惜?正如作家三毛所说:“我们一步一步走下去,踏踏实实地去走,永不抗拒生命交给我们的重负,才是一个勇者。到了蓦然回首的那一瞬间,生命必然给我们公平的答案和又一次乍喜的心情,那时的山和水,又回复了是山是水,而人生已然走过,是多么美好的一个秋天。”

我曾看过一则小故事:有个叫阿巴格的人生活在内蒙古草原上。有一次,年少的阿巴格和他爸爸在草原上迷了路,阿巴格又累又怕,到最后快走不动了。爸爸就从兜里掏出5枚硬币,把一枚硬币埋在草地里,把其余4枚放在阿巴格的手上,说:“人生有5枚金币,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各有一枚,你现在才用了一枚,就是埋在草地里的那一枚,你不能把5枚都扔在草原里,你要一点点地用,每一次都用出不同来,这样才不枉人生一世。今天我们一定要走出草原,你将来也一定要走出草原。世界很大,人活着,就要多走些地方,多看看,不要让你的金币没有用就扔掉。”在父亲的鼓励下,那天阿巴格走出了草原。长大后,阿巴格离开了家乡,成了一名优秀的船长。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不惧挫折,如是这样,我们的生命岂不是更加的有色彩?

生命,那是自然会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诺贝尔。这句话就像一块石头似得投入了平静的湖,在我心中激起了涟漪。这篇文章让我深刻的体悟到了生命对我们的作用,生命的快乐与沉重都是由自己做决定的,聪明的人明白,要珍惜每一天,做积极有意义的事情,哪怕是最后一天,也要让这一天丰富多彩!

读名著的读后感[篇5]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著名文学家矛盾先生的评价。作者萧红在文中批评了人们封建传统的这种思想。虽然没有在文中 直白的说出来,但作者却侧面讽刺了故乡人的愚昧和保守性格。文中作者萧红以孩童的形式向人们诠 释了她的童年,一个既有欢乐又有悲伤的童年 。

文中主要写了祖父以及有二伯和团圆媳妇等等人物。作者以孩童的视角讲述了我和祖父之间的快乐生 活,祖父对我的好与父亲的冷淡和母亲的恶言恶色进行了对比,更是突出了父母对我的冷漠与不重视。

别人家的孩子都被父母当成掌上明珠,与别人家相比,萧红从小在父母那儿受到的只有冷漠与恶言恶 色,从来没有得到过父母的爱,而她也只能在祖父那儿得到爱与自由。后花园就是我和祖父的小天地, 有在那儿,萧红才能得到无限的快乐和自由以及满足。祖父对我的宽容,以及和我玩耍,一起背唐诗等等 事情,都体现出祖父对我的慈爱与温情。

文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慈爱和蔼的祖父,作者萧红对祖父有着浓厚的感情,她笔下的祖父写的活灵活现 好像就在身边一般。

文中还写了一个主要人物:小团圆媳妇。这篇文章主要是谢一个生龙活虎的少女被一群封建思想 们活活致死的故事。文中作者还是用孩童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的,同时也体现出来人们的愚昧无知和残忍。最终小团圆媳妇死了,有二伯和厨子却还是欢天喜地的样子,没有悲伤的神情。这也可以体现出人们封建思想之深厚。

《呼兰河传》这本书体现了萧红对故乡·童年·祖父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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