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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1000字

2021-11-13 07:54:26求索作文网 - 读后感搜索 |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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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是严歌苓所著一部小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本文为芳华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芳华读后感1000字

鲜少走进电影院的我,带着喉腔满满的哽塞和酸楚观看完电影《芳华》,一种未了的情结又让我捧起了严歌苓的原著。

谁人无少年,哪个不留恋青春的美好?小说展现的不仅是一个人的青春,更是一群人的青青,一代人的青春。我想小说和电影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的共鸣,从情怀上来讲,它也是我们每个人的青春。小说中的“芳华”,虽然也闪耀着所有关于青春的回忆的温暖的金色光芒,但更多的是关于人生、关于命运的无奈和沉重。

在第一人称萧穗子娓娓道来的回忆中,我们了解了一个特殊的群体—文工团,在“红楼”中那如火如荼的一段青春岁月。而这些人当中,一个人物的命运最令人唏嘘。刘峰,大家也叫他雷又锋,出身贫苦,来到文工团后,分外珍惜眼前的所有,除了刻苦练功外,基本上他能看到的活,他能做到的事,他都毫无怨言地去做,虽然这大都不是他分内的事。对生活的热爱,也让他成为一个“能人”,做饭、钉地板、修电器手表、做沙发……但就是这样的一个“积极分子”,却因为那一个在他那样的“先进分子”身上就被极端放大了的“触摸”事件,命运开始进入不断的被抛弃——先是被“处理”下放连队,接着遇到中越开仗,战争中失去了一只手臂,回到社会上又成了一个满面尘灰的“谋食者”,之后又遭遇了妻子离去、罹患绝症等,这番人生际遇旁观者已是不忍卒睹,但却从没有看到刘锋的悲观、沉沦或是放弃。

许多人在看完电影后纠结于“触摸”事件对刘峰的残酷、与何小萍(小说中为何小曼)的恋情不够完美(其实小说比电影更“狗血”)、为什么好人没好报等等,但细细一想,人生哪有那么多的是非分明、花好月圆和心想事成?这不是悲观,而是这人生本就如四季气象,既有春暖花开,也有秋风凄冷,既有一路顺风,也会有泥泞坎坷。这世界有时会对人温柔以待,有时却会板起他冰冷的面孔。刘峰面对世界给他的一个又一个的冷脸,从来都是坚守自我,不计个人得失,不计过往,毅然奋力向前,虽然他走得跌跌撞撞,头破血流,令人心酸,但他前行的身影是挺直的,是高大的,是足以令我们仰视的。刘峰从没有过抱怨,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曾经拿奖拿到手软的辉煌过去,命运给他的每一个“现在”他都是在认真对待。他最终的结局凄凉,他的追悼会只有三个人来参加,不论在谁看来,真算不上一点点成功的人生,但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是已是无怨的了吧,他满足于自己的“活着”,他会尽力帮助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他会为自己带给别人哪怕一丁点的麻烦而不安。这不是他内心没有自己,而是他从来没有迷失自我!在那个把背叛当做正义的年代,只有他,留给每个人多年后关于青春、关于人性最温暖的慰藉!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开篇诗中写到:“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人生本就是快乐和痛苦相生相成,快乐中感谢生命对自己的眷顾,痛苦中也要感谢生命让自己的人生经历可以如此厚重。小说中的刘峰没有这样说过,但他面对生命或是高潮或是低谷的从容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珍惜所拥有的一切,不管是什么。

想想现在的我们,好像生活中也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房子不够大,车子不够好,感情遇到考验,灾难,疾病,死亡……社会日益纷繁复杂,作为大多数普通人一员的我们,生存所要面对的考验也更加严峻,但是,如果你足够热爱生命,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更多的还是美好。因为,比起生死,一切都是小事。

所以,不论是怎样的境遇,哪怕不被这世界温柔幸福以待,我们也要选择内心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行,即使前行的道路再多艰难,也要为自己点亮一盏灯,让心灵永远看得见回家的路!

芳华读后感1000字

我是先看的这部电影然后再看的小说,小说写的行云流水,酣畅淋漓,浑然天成,比电影深刻许多,我佩服作者的文字功底和场景转换,让我一个很少看小说的的人一气呵成不累不倦的读完。读完之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这部小说让我看了以后仍然余音绕梁,让我不断的随着小说,思考人生与人性。

小说里的人生,平凡的大多数,平凡的世界里,没有文学和电影我们就忽视了这些平凡人。还有那么多在战争中永远没有醒过来,站起来的人,那些人的芳华那么短暂,只有15岁或则更小,短的来不及看清世界就匆匆离开,然而他们每一个人也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偶然的事件,平凡的身世,名字和身体都永远的被抛在异国他乡,甚至有的连名字都没有。他们也是儿子,孙子,少年,还有他们不可替代的芳华。他们也有爱情,梦想,牵挂,但是生活的不可选择与一往无前,比起断手的刘峰,清苦的小曼,他们更平凡,更无声无息,来了又走了,短暂而不被世界知晓。人的命运就是这样扑簌迷离。

小说中对人性的刻画丰满而充盈,真实而不做作。读者从小说人物的人性中看到了自己,以及身边的人和众生。我即众生,众生即我。人性的复杂超出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或则终其一生我们也没有彻底认识自我。感慨智慧如苏格拉底发出认识你自己的命题是多么前沿和深邃。历经时间考验就是今天来看,认识你自己也同样是永恒的命题。刘峰真的认识他自己吗?我想没有。他的善良是时代的要求,标兵的要求,然后变成对自我的要求。而且这种善良极度苛刻,只有他人而没有自我。他理所当然的吃破了皮的饺子,他理所当然的帮大家修理一切可以修理的东西,所有人的忙他都要帮,哪怕是结婚要一个沙发他也可以立马变身沙发能人。他就是及时雨他就是小叮当,他拥有超能力帮助所有人。当所有人习惯了他的善良热情和理所当然的帮忙,他更加远离了他自己。所有人都喜欢他,喜欢他的帮忙,但是没有人爱他。好的东西应该是让人不安的,刘锋让人太心安,理所当然的心安。所以身边的人觉得他不应该有人性而只有神性。他不识人间烟火。所以别人都可以抱林丁丁亲林丁丁换他就不行,雷又锋不应该有人性的这些欲望和本能,他只该有帮助众生的理所当然和被神化的英雄的光芒万丈。林丁丁本人都不能忍受英雄惦记自己。

刘锋他在迎合他人的感受,标兵就应该时时事事领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好事让别人,坏事留自己,破皮的饺子就该自己吃,放弃提干机会给别人。林丁丁也是在迎合他人的感受和期待,雷又锋是不能被腐蚀的,被雷又锋惦记是惶恐而不可接受的。所以她放声大哭,她喊出救命。因为被雷又锋拥抱和惦记是要命的。

突然想起另一部小说《无声告白》中的一句话,我们穷尽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但是找到真正的自己何其不易!刘锋落井,能不下石的人屈指可数,刘峰被部队处理到伐木连,送他的只有小曼。所有人都得过他的好处和帮助,连那个得到了刘锋做的沙发的马班长同样对他批判。郝淑芬本来说不能背叛刘锋但是最后她还是加入批判当中。

具有人性具有烟火味就应该随大流。别人怎样自己就该怎样,当时大流的期待是怎样,大家就应该怎样。所以刘锋落井大家就应该下石,也应该去整整像小曼这样的弱者,嘲笑她,欺负她,因为大家都这样。集体排斥的人,不用思考也不用问自我,就那么做呗,像大家一样,从众,这样过得很轻松,不另类。刘锋托举没有人愿意托举的小曼是要有勇气的,小曼去送被处理的刘锋是要有勇气的。因为别人都不做,那个时候他们做的是自己而不是迎合大众。要突破大众的藩篱,勇敢的做内心的自我,常常是孤独而不合流的。大多数人在历史长河里都随大流。胡适先生在50年代被打倒被批判,在大陆的那些受过他帮助的学生朋友也加入批判他的队伍中,写了很多批判他的文章。批判胡适的文章只有胡适自己亲自读过所有。

背叛是一种什么滋味?为什么很多时候人因为不好的事可以违心的背叛自己亲人朋友爱人,而在为好的事情需要背叛的时候,却不见得有那么多的人趋之若鹜。

人性的复杂就在于随了大流的,迎合大众的证明了活着的王道。坚持自我,忠实内心,不戴面具不去演绎人生的将是艰难的。红楼梦里的薛宝钗是大观园里人人都喜欢的,她迎合所有人,上下周到,难免虚伪和演绎,但是在当时乃至今天评价都认为她是成功的。林黛玉是不随和的,她是不会迎合大众的,所以她是孤苦的。黛玉是文明的象征,她支持宝玉对科举的不屑,她坚持自我毫不妥协,她不取悦别人。所以她难周全被人认为尖酸刻薄。

人性中关于爱情,小说借故事给我们讲了爱情的秘密。爱身体爱而心不爱的,心爱但是身体不爱的,身体和心都爱的。观众生,多么经典的爱情分类。刘锋接受小惠的身体但是心里不爱她,刘锋心里爱小曼但是拒绝接受她的身体。只有对林丁丁身体和心都爱。那是刘锋真正的爱情,哪怕遭遇背叛,一生都被这个叫林丁丁的女人改变了,但是那就是他21岁的时候真正的爱情,以后再也没有过。他不戴老花镜看多年后的林丁丁,是他不想看清她更不屑看清她了。林丁丁不过是一个影像,他年轻时候的爱情的对象,是谁,现在长什么样都不重要。他记得和在乎的是他那个时候对爱情的全情付出。那些攒了那么久的票换的糖,那些为她做的甜品,还有那么久的等待。爱情是天时地利的迷信,他遇到的林丁丁没有领他爱情的情,但是不影响他对爱情的付出,因为他的爱情就是那样。如果天时地利给的不是林丁丁是李丁丁,王丁丁,如果这些其他的丁丁成为刘锋他正好21岁芳华的爱情对象,如果伴随他的表白回应给他的是琴瑟和鸣,那么刘锋爱情的结果就是好的,但是刘锋对爱的付出和爱的过程是一样的。所以永远留在刘锋心上的是他的爱情,而不是林丁丁这个人。

小说在对亲情的探讨上,小曼的妈妈对小曼的母爱,是那么势力和贫乏,小曼拖油瓶的地位是那么现实而残酷。小曼妈妈的选择和对小曼的母爱,是那样让人揪心。刘锋女儿在刘锋生病后以及葬礼上的漠然让人感慨血缘不敌变故与生活。同是亲情,大千世界也是千差万别,因为差别更让人感慨和痛心。人性当中最深的东西在最亲密关系里更能暴露无遗。

一部《芳华》,看别人的故事,思考自己的人生,感慨时代的差异,又共鸣永恒的人性,青春和爱情。

芳华读后感1000字

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面的评价,读着读着你就能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第一次好奇去看她的照片,隔着屏幕的第一眼,脑海里跳出来的两个字:优雅。严歌苓从头到尾有一种淡淡的朴实和真诚,那种浸染在文字里,沾染了一身书卷气的平静、宁和掩盖了她本身所经历的的岁月沧桑,可是这种朴实和真诚里又有着一种严歌苓式的犀利。相由心生,大概这也是读她故事给人感觉的热烈与冷静,繁华和苍凉,时而通畅流利,时而曲折揪心般复杂的所在。听严歌苓讲座,她说话的语调总是不急不缓,温和平静,甚至于还有些拖着小女生气息的尾音,这和她的作品又像,又不像。

后来我才知道,严歌苓新作《芳华》的英文名就叫做:You touched me.

那个一贯喜欢塑造边缘化的女性人物的严歌苓在《芳华》里却一反常态,着力刻画了那个年代部队文工团里主人公“老好人”刘峰的形象,刘峰对林丁丁的后背触摸导致“好人”刘峰结束了他的英雄时代,而刘峰对小曼的托举触摸则给了小曼最需要的尊重和信心。他们都因为那一记触摸,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生命轨迹。

面对那人格几乎近乎于完美的老好人刘峰后来众叛亲离,她说,“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小说的最后,刘峰罹患癌症,小曼在他病床前照顾了三年,直至去世,这是小曼对刘峰当年touch的回报吗?我想,那远远不止是回报,更多的是在人生际遇不经意的偏离和嘲讽中似冷似热的依恋。

这么多年来依然对严歌苓毫无抵抗力,还是因为她的书读完都能叫人倒吸一口凉气,心塞很久。这种心塞不会给人带来痛苦和不快,而是真正的从作品里迸发的力量让人进入对人物,对时代,对现在的人性的种种思考。

命运无常,人性多变。书中最后的结局在人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好人没有好报,这个“活雷锋”并没有被时代所包容,落水之后还引来一顿痛打,何小曼又何尝不是呢?所以,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芳华读后感1000字

是听说《芳华》电影下架了,才找来小说的。也刚刚知道,《芳华》和《陆犯焉识》的作者是同一人--严歌苓。读她的文字,伴着一种隐隐的疼痛,如读萧红,伴随的是无边无际的寒冷。

《芳华》讲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文工团的少男少女青春的故事,以及以后人生的故事,有快乐也有烦恼,有幼稚有成熟,有光明磊落也有阴险狡猾……或许,谁的人生都如此,人生百味都会尝遍。

作者是以潇穗子的口吻,重点讲述了刘峰和四个女文艺兵的故事,作者慢慢道来,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但是有令人震撼的心理活动描写,入木三分地对人性的剖析,读之,会浮想联翩。读这部小说,让我想到张爱玲写的《小团圆》,字字句句真真实实地刻画了辛酸往事,对自己,毫不“怜惜”。同样,在《芳华》中,作者对几个年轻人也是毫不留情的,对社会的一些怪状,人性的诸多弱点都是一针见血地刻画。

故事的主角是刘峰,又名雷又锋,这个名也昭示着刘峰和雷锋的相似之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因此,在部队他获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这些荣誉,都是他的“雷锋精神”换来的,并不是本职工作干得多么好。作者也调侃了,要想获得嘉奖,不用本职工作干得如何出色,而是在本职工作外干一些有“奉献”意义的小事,会更讨巧。刘峰就是这样一个人,团里上上下下的事都是他的忙碌,不管谁有了困难,他都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因此,当时团里的人都用高标准来要求看待刘峰,只因他是“圣人”。

刘峰爱上了林丁丁,一个会唱歌的女孩子,但是林丁丁不爱他。刘峰和丁丁独处的时候,受不了“诱惑”,摸了丁丁的后背,结果,丁丁大喊“救命”。顿时,刘峰头上所有美好的光环消失了,一个英雄,一个楷模怎么能随便“猥亵”女孩子呢?刘峰有了各种各样的罪名,被下放,开始了他“惨淡”的人生。

刘峰其实不是个名义上的“雷锋”,而是个实实在在的好人,这是潇穗子多年后才明白的。

当时有个强主任专门占女兵的便宜,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副主任”,这话被传到了强主任的耳朵里,然后就开始追查,这个缺德名到底是谁取的。查到刘峰这里,刘峰宁可自己挨骂,宁可自己得罪上司,也不供出战友。做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得到嘉奖的,刘峰也做了。

文工团里,大家都歧视何小曼,男文艺兵都拒绝跟她合作,刘峰自告奋勇地跟何小曼合作。也就从那时起,何小曼爱上了刘峰。刘峰不爱何小曼,他只是想给当时孤苦无依的小曼最纯真的帮助,仅此而已。但是,刘峰好比一道阳光,照亮了何小曼灰暗的时光。

在战场上,刘峰受伤,被一个护送给养的司机发现了,他发现刘峰危在旦夕,想以最快的速度送去救护站,但是,刘峰指路的时候却指向了接受给养的部队驻扎处,文中写不知刘峰是不是有意,但是,读者都知道,刘峰是故意的,他早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那场战争在作者笔下只是轻描淡写地写了一写,但是管中窥豹,战争极其惨烈,刘峰他们的部队仅在一夜之间尸横遍野,除了刘峰幸免。

何小曼作为医务兵也上了战场,她背着一个受伤的战士徒步走了很远,成了英雄,到处演讲作报告,她却因此而患上了精神病。就是今天,我们身边也会出现这样的英雄,只因时间地点和事件都对了。她的新婚丈夫,也在这次战争中牺牲了。小说中,几乎没有提听到丈夫去世的噩耗之后,何小曼的反映,看来,何小曼根本不爱这个丈夫。形成反差的是,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小曼在死人堆里找刘峰的情景。

刘峰,不只是个“好人”,还是个忠于爱情的人。他爱林丁丁,但是,林丁丁一心找一个子弟。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嫁入“官家”,但是备受歧视,最后分道扬镳。看来,人生仅仅有目标还不够,还要为了实现目标而不断努力,哪怕目标实现之后,还要不断提升自己。

刘峰被告发后,命运发生改变,但是,刘峰依然爱着林丁丁,没有因丁丁的告发而怀恨在心。

转业之后,刘峰找了个农村女人,结婚生子后离婚。生活窘迫,刘峰在海南做小生意,找了个风尘女子同居,那风尘女子跟着他走了几年正道,后来又重回风尘。他和风尘女子在一起,不是因为爱,或许也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能帮帮这个风尘女子走上正道。但是,现实的残酷,有时不是个人的渺小的力量能对抗的。

刘峰患了癌症,为了不给任何人增加麻烦,他守口如瓶。在他去世前的几天,潇穗子去看他,他还说自己的病没事,好多了,他只是不想让穗子为他担心。

最后的时光,他和何小曼在一起,他们之间不是恋人关系,因为刘峰认为自己的心不在小曼身上,不能对不起小曼。刘峰的心,自始至终没有变过,他爱丁丁。小曼呢?爱了刘峰一辈子,却没有得到刘峰的爱,但是她却得到了刘峰最无微不至的照顾,刘峰能想到的,能帮的,都在临死前帮小曼做好了,安排了。小曼大概也是幸福的,爱不是得到,爱是陪伴,她陪伴刘峰走完最后的时光。在《陆犯焉识》中,爱也是陪伴。我想,这大概也是作者所理解的爱吧。

这是我最喜欢的爱情结局。刘峰坚守爱情,小曼用爱陪伴,他们都是值得敬佩的。

最后说说潇穗子和郝淑雯吧,潇穗子和一个男文艺兵写情书,手都没拉过,这也不是真正的爱吧,是在那个压抑个性的时代,自我“解放”,或者说是“抗议”吧。但是,郝淑雯横刀夺爱不说,还怂恿男文艺兵将情书交上去,揭发潇穗子,结果潇穗子被批判。哎,多么荒诞的时代啊。郝淑雯最后跟一个比她小的“二流子”结婚,改革开放后,她的丈夫抓住机遇,家财万贯,但是,最后还是各走各的道。三观不同,还是难将就一辈子。

故事读完,我的心里依然隐隐作痛。或许,为刘峰,为小曼,也或许是为另外一些会唱歌会跳舞,充满了青春气息的文艺兵。命运多舛,且富有戏剧性。读小说,似乎就是读人生的过程。

小说中,那段当文艺兵的日子,真的是活色生香啊,有笑有泪,有动听的歌声,有曼妙的舞蹈,有嬉笑怒骂,有梦想和现实的激烈冲突,有真诚的友谊也有不堪的猜忌,不管经历多少年,都会永远焕发着清丽的芳香和明媚的华彩--青春岁月永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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